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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2026年政府购买水稻一二类病虫害 防控服务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30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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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夹江县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防灾救灾第二批)实施方案》(夹农〔2026〕69号)要求,为有效控制水稻一二类重大病虫害危害,确保全县粮食生产安全,进一步提升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生物防治水平,实现增产增收。县农业农村局拟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选择1家服务质量较好、服务能力较强、农民满意度高的服务组织开展水稻一二类病虫害防控服务。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报名。

一、购买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购买服务内容

1.开展生物防治。0.42万亩次二化螟虫性诱装置安装作业服务。

2.开展统防统治。2.155万亩次水稻一二类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服务。

(二)购买服务要求

1.生物防治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免费提供二化螟虫性诱装置,服务组织于2027年3月下旬完成越冬代二化螟成虫诱捕装置安装工作,5月下旬至6月上旬二代二化螟成虫羽化前更换一次诱芯;每亩安装1套诱捕装置,0.21万亩水稻全覆盖水稻二化螟虫发生期4个月,全程阻断多代成虫交配产卵。

2.统防统治要求:供应商于2027年水稻一二类病虫防治关键期,按采购人要求使用植保无人机等施药器械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服务。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23.65万元,其中开展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21.55万元,作业面积2.155万亩次,单价每亩次10元;二化螟诱捕装置安装到田2.1万元,作业面积0.42万亩次,单价每亩次5元。供应商响应时须按以上价格响应,不得更改(按照附件2响应)。

三、本项目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资格性条件

1.依法在行政审批局登记成立的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植保服务公司等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有植保服务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授权代表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性条件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专职服务联系人员1人,至少配备植保无人机3台,并提供能保证在约定时限内为实施区域种植户完成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服务的服务方案。

(三)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或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按流标处理。

五、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响应文件包括三项。一是资格性条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二是其他响应文件部分:采购预算响应函、供应商应按照评分细则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编写响应格式)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材料。所有材料均加盖经销商公章。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提交。采取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如需邮寄,提交时间在2026年10月12日下午5点前送达夹江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夹江县市民中心A座13楼1316室)。

(三)评审时间地点:北京时间2026年10月13日上午11:00在夹江县市民中心A座1313室开标。

六、其他未尽事项由夹江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彭秀丽老师,联系电话:13990682412。)

附件:1.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2.采购预算响应函

3.评分细则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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