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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交通运输局 夹江县公安局 夹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在夹江县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01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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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夹江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单车)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67号)《夹江县交通运输局 夹江县公安局 夹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夹交〔2026〕87号)相关政策要求,现将我县共享单车投放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放数量和投放范围

本次共享单车投放遵循“总量控制、等额分配、动态调整、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夹江县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总体投放共享单车共2700辆。

投放范围主要为夹江县青衣街道、漹城街道中心城区(详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申请在夹江县从事共享单车运营的企业,应当具备《关于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夹交发〔2026〕87号,见附件2)所规定的相关条件。车辆应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要求。

三、申请时间、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登记申请受理时间: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仅限工作日的工作时段)。

(二)凡有意在我县运营共享单车且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企业,应在登记申请期间将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附件4)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夹江县交通运输局,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材料报送地点:夹江县交通运输局505室(夹江县漹城街道瓷都大道366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833-5684435 17775503648

(三)每个自主经营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品牌只能由一个法人向县交通运输局申请。

四、审核事项

本次工作成立审核小组对各意向企业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运营企业名单将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1:投放区域范围示意图及说明.docx

附件2:夹江县交通运输局 夹江县公安局 夹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pdf

附件3:夹江县共享单车投放运营公开报备申请表.docx

附件4:申请材料清单.docx

夹江县交通运输局            

夹江县公安局

夹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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