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改革局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1 15:4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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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科技发展、营商环境、数据工作、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五)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六)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按规定权限承担审批、核准、备案相关工作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八)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九)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和省、市、县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研究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计划,编制全县科技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相关科研机构组建或调整的建议,优化科研机构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三)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拟订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奖励、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负责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

(十四)组织拟订科学技术普及规划和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科技宣传工作,推进全县科普能力建设。

(十五)对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实施行政管理。负责编制全县粮食流通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县级粮食储备制度,并对县级储备粮食实行管理,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十六)协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管理工作。依法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用粮情况,对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对粮食购销企业的粮食库存情况,对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管理粮食流通,保障军队粮油供应。

(十七)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监督所属企业执行粮油储存、粮油加工的技术规范。

(十八)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夹江、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工作。

(十九)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面深化数字应用,推动智慧城市建设、5G网络建设和新型泛在网络建设,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化产业发展。

(二十)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管理。

(二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经济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县经济信息化局负责推动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推进电子信息、信息服务业发展和无线电管理的相关工作。

2.与县政府办公室的职责分工。县政府办公室承担县政府门户网站技术平台建设维护、安全防护工作以及展现设计、内容发布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网站建设管理的业务指导。统筹推动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协同办公平台等政务信息基础设施整合共享,公共应用支撑平台共建共用,指导“互联网+”公共服务支撑平台建设。牵头组织全县电子政务工作考核。

3.与县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功能拓展。

4.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配套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县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

5.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等部门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拟订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6.在煤炭、电力行业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局承担煤炭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承担煤炭发展计划、投资审批初审、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淘汰落后产能、复产验收职责、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等煤炭生产相关管理职责。县发展改革局作为牵头部门,承担全县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规划。

7.在各类投资基金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推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对私募股权基金出资的标准和规范。县财政局负责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及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财政性资金出资发起设立或参股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县金融工作局参与指导各类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

 车  波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白浩宏  党组成员、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主持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工作,分工负责价格管理、体改、安全生产、粮食、救灾物资储备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价格和粮食股。

 吴  磊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负责省市县重大项目储备和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节能审查、社会信用、托底性帮扶、易地扶贫搬迁、价格认定等工作,承担县重大项目总指挥部日常工作,联系铁路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营商环境建设股、项目储备中心(节能低碳中心)、价格认定中心。
    唐林云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济运行分析调度、能源管理、经济结构调整、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开发区、科技、数据等工作,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国民经济综合股、科技和数据股。
    钟玉巧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负责中省预算内项目和专项债券项目管理、项目审批备案核准、招投标监管、以工代赈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项目管理股。
   巫长燕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分工负责机关办公、党建、宣传、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党风廉政建设、政工人事、财务、保密、档案管理、对口联系乡镇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效能建设、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以及宣传、纪检、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工会、妇联、人事、劳资、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管理股。负责制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按规定权限审批、转报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职责分工,对全县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有关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以工代赈项目的申报和监管;中省预算内项目和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股。综合分析研究县内外经济形势,做好对全县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组织研究并提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以及年度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对开发区进行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综合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基础设施发展、能源、推进成渝经济双城圈、城镇化建设等;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价格和粮食股。负责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拟定价格调整改革规划,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地方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和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组织价格听证;承担有关价格审核、审批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和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组织协调有关价格收费争议;监测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波动开展应急监测;负责价格政策公布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编制全县粮食流通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指导全县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研究全县粮食企业经营管理重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监督粮食购销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组织实施全社会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管理,协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管粮食市场,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保证粮油市场稳定;指导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开展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科技和数据股。负责县级重点科技研究项目申报、年度计划编制和管理,国家、省、市科技项目推荐和管理;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指导全县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组织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和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科技开发研究机构,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及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承担科技扶贫、科技兴县有关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和科普工作;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全县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夹江、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统筹协调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深化数字应用推动产业发展,以及数字经济推动全县经济转型;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营商环境建设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拟定本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相关政策建议;统筹各相关单位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分领域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本县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培训、交流活动;对本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下属单位

价格认定中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规定》等有关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机关办理的涉嫌违纪案件、涉嫌刑事案件、涉税财物和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国家赔偿、补偿事项等工作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有争议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储备中心(节能低碳中心):负责全县项目储备工作,围绕重大政策、重点工作,主动包装策划生成项目,为部门、镇(街)生成储备项目提供服务;协调部门、镇(街)推进省、市、县重大项目申报、调度、管理等工作;协调推进省市县重点项目;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调整目标、政策、措施,编报年度投资计划,健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与县农业农村局共同牵头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四川省夹江县建设中路87号。

邮政编码:6141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电话:0833-566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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