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夹江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05-06 09:23 字体:[]

根据《2022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补充公告,我将于2022613日启动2022年上半年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夹江行政区域的中国公民。

(二)驻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夹江县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现场确认合格后,再到医院体检)

(六)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认定机构

我县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户籍地、居住地在夹江的人员)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

613日上午8:00622日下午18:00

2.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620日至624日)提供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7.现场确认地点:夹江县教育局人事股2;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33-5662026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认定通过者领取证书。

五、疫情防控要求

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我县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现场确认、体检、领证时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和48小时内有效核酸阴性证明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犯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对申请人及时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待现场确认时由教育局出函由申请人到相应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附件: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夹江县教育局

                       202255

 


附件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婚否

 

(相片)

近期2寸免冠彩照

文化

程度

 

民族

 

联系电话

 

籍 贯

 

现 住 址

 

过去病史

1.你是否患过下列疾病:患过    没有患过×

1.1肝炎、肺结核、其他传染病 □    1.2精神神经疾病 □

1.3心脏血管疾病 □                1.4消化系统疾病 □

1.5肾炎、其他泌尿系统疾病 □      1.6贫血及血液系统疾病 □

1.7糖尿病及内分泌疾病 □          1.8恶性肿瘤 □

1.9其他慢性病 □

2.请详细写出所患疾病的病名及目前情况

 

 

 

 

3.你是否有口吃、听力或其他生理上的缺陷?

 

我特此申明保证:以上我所填写的内容正确无误。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1.以上内容由受检者如实填写。

2.填表请用蓝或黑色钢笔,字迹清楚。

3.过去病史请写明日期、病名、诊断医院或附原疾病证明复印件。

 

 

 

查体部分:

一、内科

 

血压:mmHg      心率: /分

营养状况:

心脏及血管:

呼吸系统:

腹部器官:

神经及精神:

其它:

医师签名:

 

二、外科

 

身高:Cm          体重: Kg

浅表淋巴:

脊柱:

四肢:

关节:

平趾足:

皮肤:

颈部:

外生殖器:

其他:

     医师签名:

 

 

三、五官科:

1、眼

裸眼视力:右       

矫正视力:右矫正度数  左矫正度数

色觉检查:彩色图案及编码 单颜色识别:红、绿、紫、蓝、黄

2、耳

听力:右米     左米

耳疾:

3、鼻

嗅觉:

鼻及鼻窦疾病:

4、其他

外貌异常: 口吃:

 

医师签名:

 

四、化验检查

血常规小便常规:

血糖:    总胆红素:

肝功:ALT        AST

总蛋白:          白蛋白:

肾功:          尿素氮肌肝:

 

1、心电图

 

医师签名:

2、B超

 

医师签名:

3、胸部X光片

 

医师签名:

4、其他

 

医师签名:

 

 

 

 

体检结论:

负责医师签名:

 

 

 

体检医院意见:

 

体检医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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