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金像寺摩崖造像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5-06-09 11:32 字体:[]

一、基本情况:

金像寺摩崖造像位于夹江县漹城镇千佛村。是一处规模较大的保存较完好的明代摩崖造像群落。1982年文物普查发现后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85年被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7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金像寺摩崖造像镌刻于明代中期,共有6龛,造像60余尊,分布于金像寺遗址前后崖壁上,坐东北向西南,均为红砂石质,面积约400平方米。主要龛窟有:千手观音龛、三世佛龛、弥勒佛龛等。2--6号龛较大,其中3号龛高5米,宽4.5米,深3.6米,圆弧顶;龛中镌千手观音一尊,结跏跌坐,高2.9米,有11个头,240只手。4号龛前有明代成化年造像碑记,另有山神、牛王等,造像保存较好。5号龛高3.8米,宽6.1米,深2.7米;龛中镌三世佛坐像,结跏趺坐,两侧镌文殊普贤,骑青狮白象;该龛主体感强,文殊普贤近乎圆雕之作。该处摩崖造像反映了当时石刻艺术的风格。

二、金像寺摩崖造像具有较高的艺术和历史价值:

金像寺造像有多方面的文物艺术价值。从布局上看,金像寺造像构思精巧,结构严谨,特别是一些大型龛窟,整体布局独具匠心。从形式上看,夹江金像寺造像受传统束缚较小,特别是在造像排列组合上,敢于打破佛教常规,自由布局。金像寺现存一通造像记事《种德传芳碑》记载金像寺始建时的“焚献”活动。对考察明代时期佛教情况有着重要意义。

三、保护区域:

金像寺摩崖造像保护范围:现在围墙以内及墙外5米。

金像寺摩崖造像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外延50米。

四、管理保护历史:

金像寺摩崖造像被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以来,地方政府非常重视其保护管理工作,依法成立了夹江县文物管理所对其进行保护管理;征用土地、依法划定了保护范围;制定了保护规划;建立了科学记录档案﹔文物四有工作已基本完成;金像寺文物得到了较好的保护管理。一九八五年修建主佛楼,二00三年建观音殿。目前,已着手编制《金像寺摩崖造像保护规划》。

五、存在的问题:

1、原来的保护范围设置不合理,未能全面保护文物安全。

2、金像寺佛像镌刻山体渗水,影响文物安全。

3、基础设施不完整,给排水、配电、通讯设施不完善。

六、其他文物保护点基本情况:

除2处国保1处省保外,我县还有200多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点,分布在全县各个乡镇,有些有条件的文物点聘请了当地热心人士义务看护,但大部分常年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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