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厚明、董秀容)
发布时间: 2026-02-02 09:59
文章来源: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张厚明,董秀容因保管不善,将川(2018)夹江县不动产权第000174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厚明、董秀容

2026年1月30日

关闭窗口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