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杨波)
发布时间: 2026-01-13 15:07
文章来源: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杨贵华、杨波、杨学莲、朱任勤、杨毅然因保管不善,将川(2023)夹江县不动产权第011659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波

2026年1月12日

关闭窗口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