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5-24 10:49
文章来源: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周淑芳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程加乐、周光永
继承人:周淑芳
坐落:夹江县和平路38号1幢3单元1层2号;
不动产权证号:夹房监证0002101号、夹国用(2011)第4991号;
建筑面积:93.12平方米;
用途:住宅。
夹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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