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我县空气质量,到2025年,摘掉全省空气质量不达标县“帽子”,印发实施《夹江县空气质量达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现就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我县为全省空气质量不达标县。按照省政府要求,到2025年全省所有县(区、市)必须全部实现空气质量达标。2021年9月,中国共产党夹江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提出,将摘掉全省空气质量不达标县“帽子”列为未来五年全县重点抓好的3项硬任务之一,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夹江。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我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力争PM2.5年均值小于35微克/立方米,退出空气质量不达标县行列,力争优良天数达到320天,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
三、责任单位
夹江生态环境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资金融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经开区管委会。
四、主要内容
该《方案》包括攻坚目标、工作思路、主要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及重点任务清单共五个部分的内容,牢牢把握和贯彻落实“三个治污”的工作方针,遵循客观规律,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地制宜、科学施策,落实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不断提高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点位,以细颗粒物(PM2.5)治理为重点,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持续推进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和城市农村面源综合整治,着力提升硬件设施和基础能力建设,强化科技支撑,深化联防联控联治,实现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协同推进,构建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镇(街道)、村(社区)网格监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开展全域攻坚,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达标。
五、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