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印发了《夹江县工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办法(2023年版)》(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制定《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2020年5月,夹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夹江县工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夹府办函〔2020〕13号),该办法为夹江工业投资项目的谋划、招引、落地等工作提供了积极指导,有力促进了夹江经济社会发展。经过2年时间运行,该办法已过有效期,在我县土地、污染物排放指标、能耗指标等要素日趋紧张的情况下,急需出台一个文件为招商引资项目筛选、政府项目谋划、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方面提供指导。
问:《办法》出台经过哪些程序?
在参考《夹江县工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夹府办函〔2020〕13号)基础上,根据最新政策和夹江工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起草了《办法》,广泛征求各镇(街道)以及经开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夹江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并主动与陶瓷协会、纸业协会、茶业协会和木材加工协会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履行社会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初审等程序后,经县政府常务会集体决策,由夹江县人民政府印发,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
问:《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根据最新政策和夹江工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结合“核、瓷、纸、茶、新材料”等重点产业方向,优化全县工业产业结构和布局。
(一)依法依规严格落实管理。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负面清单管理的工业投资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各类市场主体都可以依法平等进,鼓励社会资本对重点培育发展行业进行投资。
(二)明确项目准入条件。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准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三)指导产业发展目录适用范围。负面清单以我县镇(街道)行政区划为单位编制,分别以核、陶瓷、其他产业进行分类,根据不同区域发展定位,明确项目禁止类、允许类、鼓励类机制,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
问:目标是什么?
根据全县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按照乐山市第七届委员会“345”工作思路和夹江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123”目标定位,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实行工业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推进投资软环境建设。
(一)引导主体投资方向。在抓经济、搞建设和“双碳”等背景下,市场主体能够进一步掌握准入限制,避免过剩淘汰类、污染物排放和能耗强度过大等类型的工业项目挤占有限的发展资源,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主体可以依法依规平等进入,实现了“非禁即入”,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
(二)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围绕核技术应用、陶瓷产业转型升级的“双轮驱动”发展战略,用更便利的市场准入和更有吸引力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降低单位产值的能耗量,实现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三)明确区位功能布局。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产业集中度,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质量效益、科技创新、集群发展、绿色集约同步提升,结合各镇(街道)区位和产业基础条件,健全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衔接工作。
问:《办法》实施有哪些好处?
通过“禁入条件”规定禁止性的投资行为,将不符合条件的作为负面清单列表不予准入,使市场竞争规则更加公平开放和透明,工业投资项目在能耗、环保、安全等方面都需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单位产品能耗在行业内更有竞争优势,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使行业管理规范落到实处。放宽准入门槛,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把握投资机会、制定策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有关部门依据负面清单关注少数禁止事项和标准,进一步聚焦工作重点,通过合理布局区域功能,提升我县各类产业集中度,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的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我县工业经济综合竞争力,为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问:《办法》如何做好组织保障?
《办法》的落地见效,需要各部门、镇(街道)、有关单位发挥自身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着眼打好政策“组合拳”,由县经济信息化局牵头,联合属地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综合研判,依法依规汇总项目落地意见,做好与项目业主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出现的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