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防灾减灾救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为新时代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综合考虑我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际,对《夹江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行编制。
二、编制过程
近期《乐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了编制,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参照《乐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行编制,前期,对各镇(街道)和县应对地质灾害成员单位进行征求意见,共收取吸纳了县卫健委和交通局、应急局、消防队等部门的修改建议,完善了相关章节,形成《夹江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地质灾害事件是指在较短时间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激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直接或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四、预警级别
预警响应由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地质灾害风险高低确定,共分为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预报预警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空间范围以及风险等级等。
五、地质灾害灾情分级
本预案按突发地质灾害危害程度、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险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灾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2)大型地质灾害灾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3)中型地质灾害灾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4)小型地质灾害灾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六、地质灾害灾情分级应对
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发生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应对。
涉及跨县级行政区域的,超出县人民政府应对能力的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报请省级、市级层面协调支持或组织应对,并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