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府人〔2019〕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第52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周 宏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谢成宾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师;
余 锋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徐 媚同志任县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林秋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杨海燕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谢 勇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刘正强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张建军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
夹江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