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夹江县十九届人大七次会议第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24 11:1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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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雨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县域无人配送车管理体系推动县域智慧物流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一“县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协同,调研县域配送需求与运营场景,制定无人配送车上路管理办法,明确路权范围、行驶规则、安全标准及适配运营区域,保障合规有序运营”

2021年7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该规范明确了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主体、驾驶人及车辆条件。2026年7月1日‌起,公安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安全通行规范》(GA/T2388-2026)正式施行,‌明确L4级城市末端无人配送车合法路权。无须我县再另行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二、关于建议二“建立多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厘清交通(路线规划、行业监管)、公安(通行安全、违规处置)、市场监管(资质审核、质量监管)等职责,形成高效管理体系”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对无人配送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进行了明确。目前,县上正组织研究县域无人配送车应用相关事宜,待明确责任分工后,我局会立足主责主业,联合公安、经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无人配送车管理。

三、关于建议三“选取县域核心区域、重点乡镇开展试点,鼓励物流、快递企业与技术企业合作投放车辆,积极运营管理经验后逐步全县推广”

县上正组织研究县域无人配送车管理相关事宜。待确定无人配送车试点区域后,我局会积极指导物流、快递企业与技术合作企业投放车辆。

四、关于建议四“将无人配送体系纳入县域智慧物流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政策,支持试点企业、车辆投放及配套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推动智慧物流与民生服务、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按照《四川省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实施方案》文件规定和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已提请关于寄递物流无人车配送服务的应用场景需求,对需求合作企业提出了条款式需求。

下一步,我局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无人配送车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并向企业做好宣传解读,协助指导企业做好政策资金申请工作。同时,按照相关要求,支持试点企业、车辆投放及配套设施建设。

夹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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