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夹江县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第3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2 16:50 浏览:
【字体:    】
分享到:

刘开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公共运行维护经费保障的建议已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2年及以前年度村级运行维护费执行标准为《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标准、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的通知》(夹委组[2020]22号)每个村5万元/年。2023年起根据各村(社区)人口数量、幅员面积等实际情况,将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上调至7.5-15万元/村(社区),总计890万元,增幅60.6%。我县村级执行标准居全省中上水平。

截止目前,2022年运行维护费已拨付562.9万元,拨付率92.27%。2023年运行维护费已拨付350万元,拨付率39.32%。我局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对村级经费特别是基本报酬部分纳入基本民生范围,实行优先保障。统筹各部门可用于农村领域资金,支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乡村产业发展。目前,经与县农业农村局协商一致,已将县级配套运行维护资金纳入衔接资金,充分整合资金,保障资金支付,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夹江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