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夹江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2 14:1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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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兵、宋健均代表:

您提出关于《关于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遗留问题的建议》的建议收已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22年完成2.58万亩,由于设计、施工、地质、气候等方面的原因导致部分地势高的田块田坎塌陷排水沟与田块无落差、新建沟渠道路两边废弃物没有清理。建议:相关单位应充分利用农田空置间隙,解决农田改造遗留问题,避免影响春耕生产。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田坎塌陷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我县新建高标准农田中新筑田埂采用生态垒筑方式,未进行硬化,有一个自然沉降过程,两年左右能达到正常使用功能。但在两年质保过程中,有任何垮塌等现象,我局将责令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赓即进行修复。

二、排灌不畅

在对我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查排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新建渠道确实不能满足排灌功能,我局已于2023年3月责令项目业主单位四川青衣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监督项目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目前,项目整改工作已经完成,满足了2023年春耕生产需求。

三、建筑垃圾清理

按照建筑工程规范,项目施工过程产生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清理完成的原则。我局于2023年4月责令项目业主单位全面检查在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并抽查了部分施工现场,项目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全面清理。截至目前,项目工程施工已全面完成,在工程施工所属镇村的监督配合下,已完成了建筑废弃物的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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