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5〕28号)文件内容,下达我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7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77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50万元)。按照原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扶贫资金项目“三盯三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20〕41号)及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下达我县的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
本次资金分配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27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建设行动、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等项目,分配结果明细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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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明细表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