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2年度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夹江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05-30 17:17 字体:[]

夹江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2年度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162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44号)(川财农〔202250号)、《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乡村振兴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激励奖补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2〕25号)、《夹江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夹财预〔2022〕10号)下达2022年度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41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8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258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00万元,现将资金下达分配要求通知如下:

各镇(街道)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文件要求,确保项目建设进度与资料收集同步、数据信息一致。项目竣工后,项目镇(街道办)要及时组织自查验收,完成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抽查验收,县上验收合格后,及时在项目区内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组织报账。

附件:夹江县2022年度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明细

 

夹江农业农村局

                               2022530

关于下达2022年度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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