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14日作出的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机构: 夹江县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6-04-14 11:05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14日,我局对1个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15日-2026年42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夹江县青衣街道千佛社区西河路40

6141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项目名称:四川盛世川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废旧建渣回收分解处理加工生产线项目

审批文号:乐市环审夹字2026〕4

审批时间:2026年414




附件:乐市环审夹字〔2026〕4乐市环审夹字〔2026〕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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