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甘江屠宰场(普通合伙人)搬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发布机构: 夹江县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6-04-13 11:2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已编制完成《夹江县甘江屠宰场(普通合伙人)搬迁新建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在报告编制期间,已经进行了两次公众参与公示工作。现进行《夹江县甘江屠宰场(普通合伙人)搬迁新建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及公众参与说明第三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夹江县甘江屠宰场(普通合伙人)搬迁新建项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乐山市夹江县甘江镇甘江社区13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22亩,租用华益瓷业厂房建设厂房3000平方米、新建办公楼510方米、道路建设3000平方米。购置生产线活挂电麻刺杀放血线、运河式烫池、推进式烫池等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购置检测检验系统等检测设备;购置配套辅机电蒸汽发生器、空压机2套、污水处理设施等辅助设备;年总屠宰量约15.3万头

公众可通过网络下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文本,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CgXxJ98TvY_EXLyXUKOQA提取码:rbpa

二、公众参与过程

项目在编制期间,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第一次公示采取网络公开形式开展公众参与,第二次分别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以及现场张贴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在两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通过网络下载本项目公众参与说明文本,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qNs56eAwhnQsD6Ng-VApQ提取码:we95

夹江县甘江屠宰场(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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