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准夹江再生源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夹江再生源血液透析中心新增床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机构: 夹江县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12-23 14:35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夹江再生源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夹江再生源血液透析中心新增床位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223日至202512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通讯地址:乐山市夹江县西河路40

项目名称

夹江再生源血液透析中心新增床位项目

建设地点

夹江县漹城街道进站路83522145

建设单位

夹江再生源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四川众投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主要进行血液透析服务,新增57张床位,床位由16张增加至73张,其他建设内容不变,年接诊人数达到2万人次。环保工程为医废暂存间、医疗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噪声处理、固废处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

医疗废水处理站臭气:采用封闭式一体式设施,定期投放二氧化氯消毒液进行消毒除臭,同时将恶臭气体密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院区污浊空气:采用独立全新风空调系统,房间内设置紫外线灯进行消毒杀菌,通过机械送、排风消毒杀菌措施。

2、废水

医疗废水:依托已建医疗废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厌氧好氧沉淀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进入污水管网。

生活污水:经已建预处理池(100m3)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进入污水管网,最后经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至龙头河。

3、噪声

采用基础减振、院区墙壁等降噪措施。

4、固废

医疗废物:分类桶装,暂存于医废暂存间。

废活性炭:收集至医废暂存间指定区域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医疗废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理转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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