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夹江县环森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夹江县环森固定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通讯地址:乐山市夹江县西河路40号
项目名称
夹江县环森固定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
建设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核技术应用产业园(乐山市夹江县木城镇泉水村1组)
建设单位
夹江县环森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省绿鑫瑞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建设建筑垃圾堆放区、分拣区、破碎区、库房、控制室、监控室及办公休息室等。购置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为年处理建筑垃圾3万吨,日均处理建筑垃圾100吨(按300天计);环保工程为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噪声处理、固废处理和地下水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
有组织废气:设置集气罩,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无组织废气:原料和骨料库密闭,采用自动门装置,顶棚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并在原料库设置一台移动式雾炮机,作为应急降尘装置。
分拣粉尘、传输粉尘:采用喷雾降尘装置,
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率达到85%,风量为2000m3/h,油烟经内置烟道于屋顶排放。
2、废水
生产废水:设置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送至夹江县濯缨水务有限公司夹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3、噪声
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
一般固废:可燃轻物质送光大环保能源(乐山)有限公司协同处置;部分粉尘颗粒物收集后外售给建材生产企业或用于路政施工填料使用;可用泥饼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集中运走处理。餐厨垃圾采用专用容器进行收集,定期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