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木城镇联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夹江县联兴村新建果蔬筐生产线及果蔬初加工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 夹江县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10-24 15:2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现对项目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夹江县联兴村新建果蔬筐生产线及果蔬初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夹江县木城镇联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夹江县木城镇联兴村2组

750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约4亩,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新建1栋果蔬筐生产厂房和1栋果蔬加工房,其中,果蔬筐生产厂房内购置注塑机、打包机械等设备设施,建设1条果蔬筐生产线;果蔬加工房内设置分选包装区,配套建设冻库、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办公休息区等。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加工果蔬600万斤,年产果蔬筐300万个。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aHdksT76D2H9QlGFlMDxg?pwd=bvpb提取码:bvpb

2、纸质报告书查阅及获取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夹江县木城镇联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地址:夹江县木城镇联兴村2组

联系人:徐总

联系电话:19950503933

邮箱:2565647374@qq.com

2)环境影响评级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成都蜀蓉恒舟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永丰路47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228064484

邮箱:360375837@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5km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可通过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反馈公众意见;

2.可自行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后发送至建设单位联系邮箱;

3.可打印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后,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至建设单位。

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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