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准夹江县皇城瓷厂《干法制粉节能 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机构: 夹江县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02-23 15:32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夹江县皇城瓷厂《干法制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2232023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通讯地址:乐山市夹江县西河路40号

项目名称

干法制粉节能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

夹江县马村镇大路社区6

建设单位

夹江县皇城瓷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1.对生产线进行节能改造,由湿法制粉改为干法制粉,拆除原成品库房1个和原料球磨房,新增2套大型磨粉系统(破碎和雷蒙磨),建成后停用干燥塔;2.配套建设脉冲收尘、双旋风收集器各2套;3.仅对生产工艺进行改造,不改变最终产品类型、产能,年产900万平方米西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

破碎、雷磨、造粒及压制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厂房密闭+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后排放;干燥窑、釉烧窑废气经SCR+布袋除尘+ 脱硫塔(石灰石)+水雾除尘+30m排气筒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附壁排烟管道排放。原料堆场设置在封闭式堆场内,堆场地面进行硬化,并且堆场上方四周设置喷雾降尘喷头;车辆出入通道设置电子自动感应门帘;卸料点设移动式喷雾装置;原料颚式破碎机和雷磨机投料口进行单独密闭,采取集气罩吸气加管道引至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

2、废水:

脱硫塔水雾降尘用水经脱硫系统循环水池(200m3)沉淀处理后,内部循环使用,不外排。压机设备冷却用水排入冷却水循环池(100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24m3三格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釉料球磨生产用水,不外排。

3、噪声:

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保养。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废弃布袋由更换布袋外售资源化单位处置;废脱硫石膏外售资源化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沉渣、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油桶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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