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夹江县交通运输局《S307线夹江至木城段工程(青衣街道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5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夹江县交通运输局,拟在夹江县黄土镇、青衣街道建设《S307线夹江至木城段工程(青衣街道段)》项目。总投资7230.25万元,环保投资10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新建公路全长2.799km,桥梁26米,涵洞(通道)17道,双向2车道,沥青砼路面。项目选址不涉及区域内环境敏感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2021年3月14日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涉及基础工程开挖,建设单位在施工中要全面落实关于扬尘整治的“六必须”、“六不准”要求。施工现场采取湿法作业,有效控制开挖、填埋和装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综合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租用民居既有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不外排。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午间、夜间及中高考时间禁止施工,确保噪声不扰民。弃土运至弃土场集中堆放,并用篷布遮盖,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用的回用,不能利用的且符合入场条件的及时清运至县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禁止就地填埋、乱倒和焚烧。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保护设计》中的有关规范、规定,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护措施以及植被恢复措施。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2000年我国已全面使用无铅汽油,因此,道路的建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为路面径流由路拱自然漫流出路肩外,沿边坡坡面汇入边沟排出,汇入牛头沟,最终进入青衣江。
宿漕水库水源保护区位于区域上游,东风堰千佛岩景区位于项目终点西南,中间山体相隔,故路面径流污染物不会进入东风堰千佛岩风景区和宿漕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基本对其没有影响。
3、噪声防治措施
主要为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的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是来往车辆产生的生活垃圾,该部分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5、风险防范措施
(1)桥梁两侧防护进行强化、加固设计,确保桥梁强度能够满足避免发生事故的车辆坠入河流的强度要求;对于临河路段,应设置防撞护栏,防止车辆行驶翻入水体。
(2)制订恶劣天气等情况下,关闭路段或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限速行驶等管理制度,以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