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艺术类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省市艺术类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准入管理相关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设立的文体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资料初审、现场核查、安全核验等全面审查工作。
经核查,夹江县天美意境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夹江县梵星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两家机构符合我县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标准,办学场地、师资力量、安全设施、办学章程、培训课程、管理制度等均满足办学准入条件,拟同意上述两家机构办理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核准登记,具体公示信息见附表。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夹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体育和旅游局社会文化股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833—5662378
附件: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申请情况表
夹江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