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俊)

发布机构: 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6-05-09 10:26 字体:[]

李俊因保管不善,将川(2019)夹江县不动产权第000101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俊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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