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川办函〔2016〕168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货运源头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乐府办函〔2016〕5号)要求,经我局排查,并已征求县经济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我县2026年道路货运源头重点监管企业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夹江县2026年道路货运源头重点监管企业.docx
夹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