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刘红强)

发布机构: 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6-03-05 10:08 字体:[]

刘成富、刘红强、刘思语、刘思琦、张学枝因保管不善,将川(2022)夹江县不动产权第005803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红强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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