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淑容)

发布机构: 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6-03-17 15:14 字体:[]

李淑容、张宇航因保管不善,将川2023夹江县不动产权第001314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淑容

2026年3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