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厚明、董秀容)

发布机构: 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6-02-02 09:59 字体:[]

张厚明,董秀容因保管不善,将川(2018)夹江县不动产权第000174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厚明、董秀容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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