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桂珍因保管不善,将川2023夹江县不动产权第000966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桂珍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