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关于下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充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62号)、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社险办〔2015〕31号)规定,经初步审核,拟办理干茂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部门: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
受理电话:0833-5663771。
通信地址:夹江县漹城街道青衣大道999号。
附件:申请补缴社会保险费人员名单
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7日
申请补缴社会保险费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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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经历 |
参加工作时间 |
离开单位时间 |
补缴类型 |
补缴开始时间 |
补缴截止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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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干茂容 |
女 |
1992年12月招工到夹江县医药公司 |
1992.12 |
1997年4月解除 |
工龄补缴 |
1992.12 |
199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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