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听证公告

发布机构: 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4-11-21 17:09 字体:[]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04年1月9日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于2020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修订)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夹江县自然资源局兹定于2024年12月24日公开举行夹江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下午14时30分。

二、听证会地点:夹江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夹江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

县级有关部门代表、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各乡镇代表、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及社会各界人士。

五、申请方式: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于2024年12月3日前,持居民身份证或本单位有效证明或委托书向夹江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夹江县自然资源局将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七、听证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夹江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决策提供参考。

2.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3.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4.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本次听证会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联系人:夏老师电话:0833-5652878

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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