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对夹江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加如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公告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8-09-19 10:44 字体:[]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并杨加如同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93日起对杨加如同志20167月至20187月任夹江县环境保护局党委书记、局长的经济责任进行就地审计。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间,敬请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监督审计组的工作。

如有相关事宜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

审计组工作地点:夹江县审计局

夹江县审计局电话:566147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