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夹江县镇村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17 11:36 浏览:
【字体:    】
分享到:

     夹府办函〔202127

 

夹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夹江县镇村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

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夹江县镇村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审定,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夹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17

 

 

 


夹江县镇村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

便利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确定第二批镇村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省级试点地区的通知》(川政公〔2021〕15号),夹江县被确定为试点地区。为做好示范试点工作,根据《四川省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方案》(川政公〔2020〕31号)、《全省镇村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示范便民服务中心”“示范便民服务室”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川政公〔2021〕12号)要求,现制定我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深化改革,推动“放管服”向基层延伸,加快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升服务质效提高群众满意度,为促进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第二批镇村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以下简称三化”)建设省级试点任务,并及时总结推广示范试点做法带动全县所有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展便民服务体系“三化”建设。2021年底,完成5个省级试点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48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示范建设。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机构设立

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责任主体便民服务职能职责,落实事项进驻、管理考核、违纪投诉、帮办代办、学习培训、自查整改等各项措施。

(二)场地建设

各示范镇(街道)按照《四川省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手册》(川政公〔2021〕11号)要求,完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村(社区)服务室场地建设。其中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大厅面积要达到一级标准,村(社区)服务室与党群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并开展亲民化改造。各服务场所进一步完善配齐标识标牌、功能分区窗口设置办公设备、便民设施、消防设施等

(三)事项进驻

镇(街道)法定和赋权行政权力事项,及依申请的各类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便民服务中心。拓展水、电、气、电视、通讯、邮政、金融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范围。在省统一梳理的25项“一事一次办”清单基础上,优化完善“一事一次办”事项和办事指南。动态调整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及时收集基层群众办理的高频事项。

(四)信息公开

通过政务公开栏、公示栏、显示屏等将政务信息、本级“一事一次办”事项、依申请服务事项等在显著位置公开公示。制作办事指南、示范样表等在窗口或服务区显著位置摆放。窗口工作人员信息应在对应窗口公开。

(五)人员管理

配齐专(兼职)窗口工作人员,中心管理人员应为业务骨干或后备干部,且在窗口、中心固定工作1年以上。加强人员培训,其中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落实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和激励机制。挂牌上岗,注明身份,统一服装展示良好服务形象。

(六)统一规范

进一步规范窗口各项制度,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特色服务制度。规范审批服务专用章的管理使用。规范上级部门对基层的监督管理及效能监控管理。加强对本级场所各项设备设施、消防、防盗、防失泄密等的管理。

(七)网上政务

按省市统筹,做好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应用,落实“好差评”。畅通线上线下办理渠道,积极推广掌上办理。运用好自助服务终端。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一)示范创建周期

2021年5月—2021年12月。分组织机构建立、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自查总结4个阶段进行。

(二)组织机构建立

县级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示范镇(街道)领导小组于2021年6月上旬前成立。

(三)科学制定方案

县级“三化”建设工作方案和各示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示范服务室工作子方案于2021年6月上旬前完成,报县专项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

(四)同步组织落实

各示范镇(街道)按照要求,开展各项试点建设工作。其中漹城街道、青衣街道在社区示范建设的过程中,要结合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和亲民化改造要求同步开展。5个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示范建设工作于2021年11月底省验收前完成,特色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于2021年12月底市验收前完成。

(五)及时自查总结

由县专项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自查初步验收小组,对示范建设进行验收打分,各示范场所对照验收结果进一步整改完善。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做好省市验收的各项准备。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示范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三化”试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压实责任,强化工作统筹,抓好督促落实。

)落实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统筹做好资金安排,示范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保障,相关部门要整合资源支持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体系示范建设。

(三)推进试点示范。创新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提炼经验亮点成功创建省“示范便民服务中心”“示范便民服务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