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综合绩效考核方案(试行)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30 16:2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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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夹江县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夹委办〔201955号)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疗保障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川医保发〔202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简称医共体)建设,加快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医疗和预防有效融合,建立医共体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机制以及高效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专家资源、医疗技术、药品保障、补偿政策、双向转诊、公卫服务上下贯通,打造优质高效、与分级诊疗制度相适应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考核范围

夹江人民医院医共体、夹江县中医医院医共体。

三、考核内容

重点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重点指标管理等内容开展综合考核,考核内容详见《夹江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细则》。

四、考核时间

202011月。

五、考核方式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分为内部考核和外部考核。

内部综合绩效考核,由医共体牵头医院制定本医共体成员绩效考核方案,报县卫生健康局备案并组织实施;外部综合绩效考核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实施,对医共体牵头医院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采集数据、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考核。

六、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5100分)、良好(7085分)、合格(60分至70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

七、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医共体财政投入、评先评优和职务任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作为兑现医保支付和激励措施的重要内容。

医保基金实行一个总额管理,医共体牵头医院制定基金节余和超支处理措施,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八、工作要求

(一)开展自查整改。各医共体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细则,对标对表、查漏补缺、落实整改。

(二)严格考核标准。考核组成员要严格按照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细则,统一考核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在考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和存在问题向医共体反馈。

    (三)各医共体牵头医院要结合本医共体实际,制定内部绩效考核方案,并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和存在问题向各成员单位反馈,督促对存在问题整改,同时将考核结果上报县卫生健康局医共体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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