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曝光台 (第九期)

发布机构: 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02-21 10:07 字体:[]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夹江县医疗保障局选取20例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案件在本期予以曝光。

一、夹江县众兴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夹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10月,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及“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中发现,夹江县众兴堂大药房存在未按要求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未设置医保政策宣传栏、未公布举报投诉渠道、未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样式的定点零售药店标识、药械购销存比例违约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516.8

2023年11月,根据《乐山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负责人;2.责令限期整改;3.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516.8元,并处违约金1410元;4.暂停医保费用结算1个月。损失的医保基金516.8元已追回,违约金1410元已缴纳

二、夹江县和美东方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夹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10月,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及“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中发现,夹江县和美东方大药房存在未按要求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结算、药械医保刷卡记录与销售明细不符、药械购销存比例违约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726.3

2023年11月,根据《乐山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负责人;2.责令限期整改;3.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726.3元,并处违约金1716.9元;4.暂停医保费用结算1个月。损失的医保基金726.3元已追回,违约金1716.9元已缴纳

三、夹江县华锦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夹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10月,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及“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中发现,江县华锦大药房存在未按要求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未做好本单位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药械购销存比例违约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76

2023年11月,根据《乐山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负责人;2.责令限期整改;3.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76元,并处违约金228;4.暂停医保费用结算1个月。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6元已追回,违约金228元已缴纳

四、夹江县琦琦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夹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10月,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及“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中发现,夹江县琦琦大药房存在未按要求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未做好本单位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药械购销存比例违约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49.8

2023年11月,根据《乐山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负责人;2.责令限期整改;3.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49.8元,并处违约金131.4;4.暂停医保费用结算1个月。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9.8元已追回,违约金131.4元已缴纳

    五、乐山市安顺堂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夹江品尚春天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夹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10月,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及“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中发现,乐山市安顺堂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夹江品尚春天店存在未按要求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未设置医保政策宣传栏、未公布举报投诉渠道、药械购销存比例违约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95.2

2023年11月,根据《乐山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负责人;2.责令限期整改;3.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95.2元,并处违约金285.6元;4.暂停医保费用结算1个月。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95.2元已追回,违约金285.6元已缴纳

 

六、乐山市安顺堂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夹江一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夹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10月,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及“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中发现,乐山市安顺堂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夹江一分店存在未按要求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结算、药械购销存比例违约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34.8

2023年11月,根据《乐山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负责人;2.责令限期整改;3.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34.8元,并处违约金104.4元;4.暂停医保费用结算1个月。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4.8已追回,违约金104.4元已缴纳。

七、夹江众信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夹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9月,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检查中,通过病历抽查、数据分析、询问调查等方式发现,夹江众信医院有限公司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夹江众信医院有限公司存在未按协议要求严格履行外伤登记审批程序、不合理检查、多计费用、重复收费、对码错误、串换项目违规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28516.8元(含自查违规费用)。

2023年12月,根据《夹江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夹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负责人;2.责令限期整改;3.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28516.8元,并处违约金24172.4元;4.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夹江县医疗保障局依法处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8516.8元已追回,违约金24172.4元已缴纳

八、夹江康桥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夹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9月,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检查中,通过病历抽查、数据分析、询问调查等方式发现,夹江康桥医院有限公司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夹江康桥医院有限公司存在未按协议要求严格履行外伤登记审批程序、不合理检查、多计费用、重复收费违规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26482.4元(含自查违规费用)。

2023年12月,根据《夹江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负责人;2.责令限期整改;3.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26482.4元,并处违约金25872.4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6482.4元已追回,违约金25872.4元已缴纳

九、夹江张氏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夹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9月,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检查中,通过病历抽查、数据分析、询问调查等方式发现,夹江张氏医院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夹江张氏医院存在未按协议要求严格履行外伤登记审批程序、多计费用、无医嘱计费违规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4312.56元(含自查违规费用)。

2023年12月,根据《夹江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负责人;2.责令限期整改;3.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4312.56元,并处违约金3531.2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312.56元已追回,违约金3531.2元已缴纳

十、夹江县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夹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9月,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检查中,通过病历抽查、数据分析、询问调查等方式发现,夹江县中医医院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夹江县中医医院存在不合理检查、多计费用、无医嘱计费、诊断与医嘱执行不吻合、未在药械集采平台采购药械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35106.29元(含自查违规费用)

2023年12月,根据《夹江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负责人;2.责令限期整改;3.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135106.29元,并处违约金80842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35106.29已追回,违约金80842元已缴纳

十一、夹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夹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9月,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检查中,通过病历抽查、数据分析、询问调查等方式发现,夹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夹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存在不合理检查、多计费用、无报告单计费违规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9149.4元(含自查违规费用)。

2023年12月,根据《夹江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负责人;2.责令限期整改;3.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19149.4元,并处违约金13629.4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9149.4元已追回,违约金13629.4元已缴纳

十二、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七十七集团军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夹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9月,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检查中,通过病历抽查、数据分析、询问调查等方式发现,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七十七集团军医院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七十七集团军医院存在不合理检查、病历记录违反“七吻合”要求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9885元。

2023年12月,根据《夹江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负责人;2.责令限期整改;3.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9885元,并处违约金9885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9885元已追回,违约金9885元已缴纳

十三、夹江县漹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夹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8月,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检查中,通过病历抽查、数据分析、询问调查等方式发现,夹江县漹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夹江县漹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未按协议要求严格履行外伤登记审批程序、不合理检查、多计费用、病历记录违反“七吻合”要求违规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2840元。

2023年12月,根据《夹江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负责人;2.责令限期整改;3.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2840元,并处违约金284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840元已追回,违约金2840元已缴纳。

十四、夹江县新场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夹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8月,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检查中,通过病历抽查、数据分析、询问调查等方式发现,夹江县新场镇中心卫生院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夹江县新场镇中心卫生院存在未按协议要求严格履行外伤登记审批程序、住院病人外出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合理检查、多计费用、重复收费、病历记录违反“七吻合”要求违规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2979.8元(含自查违规费用)。

2023年12月,根据《夹江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负责人;2.责令限期整改;3.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12979.8元,并处违约金11727.4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2979.8元已追回,违约金11727.4元已缴纳。

十五、夹江县吴场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夹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8月,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检查中,通过病历抽查、数据分析、询问调查等方式发现,夹江县吴场镇中心卫生院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夹江县吴场镇中心卫生院存在未按协议要求严格履行外伤登记审批程序、住院病人外出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合理检查、多计费用、重复收费、病历记录违反“七吻合”要求违规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4304.1元(含自查违规费用)。

2023年12月,根据《夹江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负责人;2.责令限期整改;3.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14304.1元,并处违约金13661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4304.1元已追回,违约金13661元已缴纳。

十六、夹江县木城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夹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8月,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检查中,通过病历抽查、数据分析、询问调查等方式发现,夹江县木城镇中心卫生院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夹江县木城镇中心卫生院存在未按协议要求严格履行外伤登记审批程序、住院病人外出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合理检查、多计费用、重复收费、病历记录违反“七吻合”要求违规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25447.66元(含自查违规费用)。

2023年12月,根据《夹江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负责人;2.责令限期整改;3.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25447.66元,并处违约金10604.2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5447.66元已追回,违约金10604.2元已缴纳。

十七、夹江县马村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夹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8月,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检查中,通过病历抽查、数据分析、询问调查等方式发现,夹江县马村镇中心卫生院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夹江县马村镇中心卫生院存在未按协议要求严格履行外伤登记审批程序、住院病人外出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合理检查、多计费用、病历记录违反“七吻合”要求违规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6785.6元。

2023年12月,根据《夹江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负责人;2.责令限期整改;3.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6785.6元,并处违约金6785.6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785.6元已追回,违约金6785.6元已缴纳。

十八、夹江县黄土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夹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9月,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检查中,通过病历抽查、数据分析、询问调查等方式发现,夹江县黄土镇卫生院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夹江县黄土镇卫生院存在不合理检查、多计费用、对码错误、病历记录违反“七吻合”要求违规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2129.55元(含自查违规费用)。

2023年12月,根据《夹江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负责人;2.责令限期整改;3.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2129.55元,并处违约金1341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129.55元已追回,违约金1341元已缴纳。

 

十九、夹江县华头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夹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8月,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检查中,通过病历抽查、数据分析、询问调查等方式发现,夹江县华头镇中心卫生院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夹江县华头镇中心卫生院存在未按协议要求严格履行外伤登记审批程序、不合理检查、多计费用、重复收费违规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3294.6元(含自查违规费用)。

2023年12月,根据《夹江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负责人;2.责令限期整改;3.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13294.6元,并处违约金13008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3294.6元已追回,违约金13008元已缴纳。

二十、夹江县甘江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夹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8月,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检查中,通过病历抽查、数据分析、询问调查等方式发现,夹江县甘江镇中心卫生院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夹江县甘江镇中心卫生院存在未按协议要求严格履行外伤登记审批程序、住院病人外出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合理检查、多计费用、重复收费、病历记录违反“七吻合”要求违规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8481.51元(含自查违规费用)。

2023年12月,根据《夹江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夹江县医疗保障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负责人;2.责令限期整改;3.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8481.51元,并处违约金8201.8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8481.51元已追回,违约金8201.8元已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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