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特殊疾病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减轻门诊医疗费用负担,从2023年6月1日起,乐山地区特殊疾病门诊报销范围有以下调整:
一、A类特殊疾病门诊报销范围调整为治疗期间相关的药品费。其中,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期)、儿童苯丙酮尿症(包括四氢生物蝶岭缺乏症)、艾滋病报销范围不作调整。
二、B类特殊疾病门诊报销范围调整为治疗期间相关的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